2007年8月24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一着执行妙棋 活了满盘死棋
夏春新 江华 戴剑平

  “这是一个皆大欢喜的执行结果。”8月22日,江山市法院依法执结了申请执行人江山市长台农村信用社与被申请执行人江山雪祥调味品厂及杨某、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仅为信用社收回借款70万元,而且使频临倒闭的雪祥调味品厂重现生机,更为可喜的是,案外人——40余户农户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他们种植的“紫苏”有了可靠的新卖主。
  江山法院是7月24日受理这起案件的,其申请执行标的为76万余元,其中信用社借款70万元,工人工资6万余元。根据法院判决,江山雪祥调味品厂承担债务,担保人杨某、王某承担连带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已对江山雪祥调味品厂的机器设备进行了财产保全,为了不影响企业生产,采取了活封措施。
  经调查,江山雪祥调味品厂2005年创办,是塘源口乡政府的招商引资项目,注册资金300万元,厂房是租用的。该厂的投资人是苏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是夫妻关系,与杨某是朋友关系。之前,该厂因经营不善欠下了较多债务,今年初因缺乏资金而停产,工人已有一年多时间没有领到工资。目前,苏某已回老家四川,工人无法与她取得联系。
  在执行过程中,据塘源口乡领导反映:雪祥调味品厂与当地40余农户签订了153亩的“紫苏”(生产原料)种植合同,7月份,按常规已到了收购加工的季节,苏某杳无音信,其丈夫王某也避而不见,农户们个个焦急万分。这让乡政府非常担心,如果再耽误下去,农民们将损失三四十万元,极易引发群体性上访。
  江山市有关领导要求法院在执行中想办法保护农民利益。
  8月10日,江山市法院、塘源口乡政府领导坐到一起商议对策。如果就案办案,该案的执行并不难,只要对已保全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拍卖,不足部分由连带责任人承担就行。问题是等到执行程序走完,农民种的“紫苏”就过了采收季节,利益得不到保护。经过多次商议,终于确定了一条较为妥当的执行方法:由各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和解。
  8月11日,法院、乡政府组织人员分头行动,法院负责找到被执行人王某,乡政府负责做好种植“紫苏”农民的稳定工作。经四处打听和查询,执行人员最终通过电话与王某取得了联系,并做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动员其尽快到法院,配合案件执行。8月13日,王某赶到法院,与信用社反复协商,终于达成协议:被执行人同意将该厂的所有财产以50万元抵偿给信用社。
  信用社的债权虽然解决了大部,可农户们辛辛苦苦种植“紫苏”的血汗钱还没有着落,于是执行法官找到了做房地产生意的杨某。细心的执行法官了解到杨某经济实力较强,且有“买”下雪祥调味品厂的想法,决定再做做工作。8月14日,在执行庭法官的主持协调下,长台信用社又与杨某达成协议:信用社将该厂的所有财产作价50万元转让给杨某,其余欠款20万元由杨某负责偿还。
  8月17日,杨某又支付了该厂拖欠工人的工资6万余元。两天后,杨某与40户原签订“紫苏”种植合同的农民做好了衔接工作。8月20日,杨某重新注册成立了一家新公司,并安排工人对厂里的机器设备进行检修,频临倒闭的调味品厂出现了新的生机。